牛魔王的不老传说——B-52 B.U.F.F.(6)
架。更糟的是,克雷吉将军坚决反对该方案,认为它尚未服役就可能过时。464-17 被再度搁置,B-52
原本已经末日临头,然而在李梅将军力主之下争取到了半年宽限期。
波音在 1947
年初完成了一系列设计,最终推出了 Model 464-29。同样配备 4 台 XT35,不过采用 20
度的后掠翼,垂尾则被加高。取消所有自卫武器,只保留一个尾炮塔。翼展仍有 205 英尺,重达 400,000 磅。B-52
独特的起落架布局也开始出现。最高速度为 445 英里/小时。该设计几经反复,最后确定搭载 4 台普拉特-惠特尼 XT57 涡桨引擎。

Model 464-29 首次引入了后掠翼设计,不过这时波音尚未吃透后掠翼设计,后掠角仅仅 20 度
空军为寻找投放核武器的理想手段,专门建立了重型轰炸委员会(Heavy Bombardment
Committee)来研究解决方案,结果发现速度和升限至关重要。1947 年 12 月 8 日,正式要求轰炸机的航程和巡航速度分别达到
8,000 英里和 550 英里/小时,而当时连最高速度都还不到 500 英里/小时。1947-48 年冬,整个 B-52
项目看来毫无希望,新指标下达不过三天,AMC 已经准备取消合同了。波音董事长威廉•艾伦(William
Allen)说服空军部长斯图亚特•赛明顿(Stuart Symington)延缓执行,同意出现其他可行方案(如诺斯罗普
YB-49),不做出最终决策。这样 B-52 的命运再度被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