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达柯他——道格拉斯 C-47(4)
就只有等到美国航空的飞机交付完毕之后了。TWA 公司并不想在航空业现代化的竞争中落后,为此自行启动了研制新一代旅客机的招标。

线条优美的波音 247,依稀可以看到 B-17 的身影
1932 年 8 月 2 日,TWA 将设计规格递交航空工业界,规定得相当详细:全金属单翼设计,3 具增压发动机,每具功率不小于 500
马力。双人制驾驶舱,至少可搭载 12 名乘客。还规定了航程不小于 1,738 公里,最大速度不低于 298 公里/小时,巡航速度不低于 235
公里/小时,爬升率 366 米/分,实用升限不低于 3,048 米。这些要求以当时得技术水平来说并不苛刻,但是在 TWA
加上“在失去一个发动机且满载的情况下,在 TWA
的任意一机场都必须具有令人满意的良好控制下的起飞”一条后就不同了。除了波音外的所有主要飞机制造企业:通用航空、马丁、联合、寇蒂斯和道格拉斯都收到了设计规格书。
道格拉斯的 DC-1
很容易就成为最先进,也是最受争议的型号。客舱空间足够乘客直身而立,这在当时是一项创新,并采用了一体式中央发动机舱/机翼结构段,增加了强度。外翼段使用螺栓固定在中央翼段上,机翼维护变得简单。发动机采用
700 马力级的型号,并采用全 NACA 设计规范得发动机整流罩,阻力更小。但道格拉斯的设计只有两个发动机,这就意味着要满足 T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