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6 发展始末(4)
涂有迷彩的保加利亚 MiG-19S
时间到了 1957
年,形势再度发生微妙变化。当年夏,赫鲁晓夫遭到党内元老莫洛托夫等人的围攻,为了求得中共的支持,赫鲁晓夫在向中国转让军事技术方面作了重大让步。1957
年 9 月,聂荣臻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去苏联谈判转让军工产品制造问题。10 月中苏两国签定协议,由苏联向中国出售米格-19
飞机的制造技术,并提供全套技术资料、样机和部分散装件、成品附件。——请注意,即使当时赫鲁晓夫有求于中共,苏联仍然对中国严加防范。笔者在《同途殊归》中曾提到中国高级代表�欧盟帐痹蟛喂勖赘�21
被拒一事。从时间上看,应当就是这一次。当时苏联的米格-19 生产已接近尾声,各厂即将转产米格-21。在这种情况下,苏联才将米格-19
作为筹码出售给中国,而对于更先进的米格-21 则只字不提。而对于中国而言,只能以“有比没有好”聊以自慰。
选择米格-19 最大(也是无奈)的好处在于:由于米格-19
的发展已结束,中国可以得到比较成熟且成系列的产品。苏联当时开出的备选清单上包括了米格-19S(昼间战斗型)、米格-19P(全天候截击机/航炮型)和米格-19PM(全天候导弹截击机)。这是米格-19
家族中 3 个主要型别,搭配使用基本上可以满足空军昼间争夺制空权和夜间拦截的需要。按照当时的协议,上述 3 个型号中国均有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