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新中国外交:社会主义国家建交无需谈判(4)
在苏联与中国建交之后,承认新中国的国家越来越多,于是,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凡是承认新中国,并与国民党政府断绝了关系的社会主义国家,无需谈判即可建交。
10月3日保加利亚外长波普托莫夫给中国政府发出了电函: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全中国人民之意志,保加利亚已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换外交代表",次日,周恩来外长回电"热忱欢迎立即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外交代表。"
同一天,中国政府还收到了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发来的电报,对新中国的成立表示欢迎,并已决定与中国建交。10月5日,中罗两国正式确立了外交关系。
10月4日,中国收到了来自匈牙利外长卡莱·古拉和朝鲜外相朴宪永的电报。周恩来亲笔复电,两日后,中匈、中朝建交。
捷克斯洛伐克副总理代外长威廉·西罗基10月5日致电中国政府"兴奋地欢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的内容"并决定建立外交关系,次日,中捷建交。
是日,向中国政府发来电报表示愿意建交的,还有波兰副外长斯达尼斯拉夫·莱西斯基。中波建交是10月7日。
10月6日,中国政府收到蒙古人民共和国总理兼外长乔巴山的电报,表示了与中国建交的愿望,称"真诚不渝地愿与中国人民建立密切的友好关系";并在随后与"已丧失一切权威,已不再能够代表中国人民"的国民党政府断交。10天后,中蒙两国建交。
1949年10月7日,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建国日,当天,周恩来致电该国临时外交部长,表示了祝贺及建交的愿望。民主德国"深深引为荣幸",并"感到最大的欣慰"。10月27日中国与民主德国建交。
11月21日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主席兼外长恩维尔·霍查给中国政府致电,对成立新中国这样"历史性胜利热烈的致敬"。
于是,从建国之日,到这一年年底,国际社会共有25个国家承认了新中国,其中17个国家与这个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他们大多是社会主义国家。
外交部的内部学习资料
随着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增加,为了让从事外交工作的同志们迅速熟悉各友好国家的情况,这支主要由前中央外事组成员组成、由将军担任外交官、以大学生和地下工作者为主的外交队伍,开始了在摸索中学习和工作的过程。
为了加强业务学习,外交部专门编撰了学习材料,在今天能看到的解密的档案中,编号为117-00139-02的档案,是1950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交际处编印的、含封面共37页的小册子,名为《与我建交国家简况》,分为亚洲和欧洲18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