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新中国外交:社会主义国家建交无需谈判(2)
傍晚,周恩来的汽车来到中央外事组副主任王炳南在东交民巷的办公地,询问了公告与公函的准备情况后,带着王炳南赶回他在北京饭店的办公地,这天晚上他签署的公函在54年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解密开放的第一批档案。
这天晚上9点多钟,王炳南带着由周恩来签署的公函回到了外事组办公地,向仍驻在新中国的33个大使馆及领事馆递达公告和公函。
与蒋介石政府尚有外交关系并驻在北京的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7个国家的旧领事馆,在一个小时后就收到了由中央外事组工作人员骑着自行车送达的新中国主席公告和外交部长公函。
奥地利、缅甸、埃及、印度等前驻华使馆在南京,希腊、巴西、瑞典等14个旧领馆在上海,这些旧政府的使领馆也在几日内收到了建国公告和外交部长公函。
建国公告里,有关对外关系中,有明确的表态"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在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开放的档案中,周恩来签署的新中国第一份外交公函是这样的。
迳启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已在本日发表了公告。我现将这个公告随函送达阁下,希为转交贵国政府。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世界各国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是需要的。
此致
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长
周恩来(签字)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于北京
10月2日一早,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在苏联外交部大楼召见国民党广州政府驻莫斯科"大使馆"的代办,并代表苏联政府递给他的一份照会,该照会声明:
由于在中国发生的事件已造成中国的军事、政治与社会生活的深邃变化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成立,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已经组成,位于广州的阎锡山先生的政府已停止在中国行使权力,并已变成广州省政府而失去了代表中国与外国保持外交关系的可能性。这一情况造成了中国与外国间外交关系的断绝。莫斯科政府考虑到所有这些情况,认为与广州的外交关系已经断绝,并已决定自广州召回其外交代表。
又是一个晚间的9时许,距10月1日中央外事组给各旧使领馆递送公告公函才一天,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的电报已放在共和国总理兼外长周恩来的面前。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长周恩来先生: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业已收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本年十月一日之公告,其中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建立外交关系。苏联政府在研究了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建议之后,由于力求与中国人民建立真正友好关系的始终不渝的意愿,并确信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民意志的代表者,故特通知阁下:苏联政府决定建立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