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0“虎鲨”之死(4)
F-16ADF,尾翼上的鼓包是识别特征
1986 年诺斯罗普公司结束了 F-20 型号。
基本经验教训
F-5G 是按低于 F-16 性能设计的,后来 F-20 想改进性能与 F-16 竞争,但已经不可能了。F-5G
的基础更多地限制了发展余地,其性能水平决定了 F-20 的命运。有人说诺斯罗普公司采用 R&M 超过性能的战略是死亡战略,在 F-20
特定的环境中是如此。反过来是否可以说性能低于 F-16 的战斗机都没有前途呢?这可能离不开环境条件。幻影 2000 与米格-23 的性能都低于
F-16,但它们在世界上仍占有一定市场。
F-5G 是 F-5 家族的延伸,F-5E 是 F-5A/B 的延伸,后者成功而前者失败,这说明家族延伸似乎不能脱离具体环境与条件。
与政府政策关系是 F-20 失败的基本因素之一。F-20 遭遇了先禁止后限制,最终与 F-16
竞争的局面,使诺斯罗普公司处于十分艰难的地位。在这种条件下进行决策是十分困难的,不去顺应这种环境的决策肯定是行不通的,关键似乎在于如何分析形势的变化,如何又能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应当有应变方案。诺斯罗普公司随政府政策被动更改
F-20 的任务与设计,导致彻底失败。
诺斯罗普公司承担全部财政支出也是出于无耐。诺斯罗普公司敢于出资发展,是对市场满怀信心。政府由于不出资本,对 F-20 的出口关心程度相对减弱;相反,在
F-16 出口过程中,空军十分关心,原因除军事上联盟需要之外,每销售一架 F-16,空军收取 74.5 万美元。
由于诺斯罗普公司出资发展 F-20,自订目标,自订标准,自行决策。完全摆脱空军监督,所以空军对诺斯罗普公司关于 F-20 的 R&M
说明持怀疑态度。一反过去对 F-5E
先买先飞,积极支持出口的作法,而是口头支持。虽有协议备忘录,但一架飞机也不买,于是在第三世界形成“美国政府都不要的飞机,我们干吗要买”的看法。
财政政策上的失误
从 F-20 财政支出统计看。12 亿美元的花费主要从 1981 年开始,而 1981 年前 F-16 已经出口以色列、北大西洋公约国。实际上 F-20
已面对 F-16 的国际市场竞争。如果这个时候刹车或另作战略安排,可能会避免这次惨败。F-5G 与 F-20
投入试制花费猛增,与以前只作地面工作的花费不可比拟。
F-20 投入试制时,指望迅速转入批量生产,类如 F-5E 的局面。因而在试制上采取了一系列非常措施,比如为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