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5”一飞冲天:国产歼击机的艰难起步

我国第一架歼—5飞机“中0101”
一次严峻的考验“中0101”
1951年7月,根据中苏双方签订的苏联援助中国建设航空工业的协议,苏联航空工业专家组来到中国。
1951年8月9日,航空工业局向中央报告了《航空工业建设计划的初步意见》,主要内容是在3至5年内完成由修理到制造的过渡。按照这一目标的要求,拟将南昌、株洲航空修理厂分别建成活塞式教练机制造厂及发动机制造厂,将沈阳航空修理厂分别建成喷气式飞机制造厂及其发动机制造厂,将哈尔滨航空修理厂分别建成轻型轰炸机制造厂及发动机制造厂。中国航空工业便以此为基础,开始了新的发展历程,在苏联的帮助下,一批现代化航空工厂在废墟上拔地而起。
1953年,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全面执行,航空工厂按照周恩来总理为新中国航空工业建设提出的“先修理、后制造、再行设计”的方针,从修理结构简单的螺旋桨飞机入手,然后过渡到修理喷气式飞机,进而很快就进入到自行制造喷气式战斗机阶段。
10月24日,航空工业管理局拟定了沈阳国营112厂扩建为mnγ-15喷气式飞机制造厂的总体设计任务书,其中明确了要在1957年之前,建成年产1000架喷气式飞机的制造厂,并完成第一架喷气式歼击机的试制任务,从而实现由飞机修理到飞机制造的历史性跨越。
按航空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我国仿制的第一种飞机是mnγ-15喷气式歼击机。由于在抗美援朝期间,112厂前后共修理过苏制喷气式歼击机202架,已经初步掌握了部分mnγ型系列飞机的结构和特点,这就给试制喷气式歼击机创造了有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