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克扣了几百元,该否维权:成本、收益及社会意义?
小弟学软件的,刚毕业便南下找工作,由于无工作经验,花了两周时间,才终于找了一家小公司去上班。招聘上写的工资范围是2000-3000元,小弟去后也只是埋头工作,未增再找老板谈工资问题。公司是双休,法定节假日也都有。
我8月6日开始上班,八月份工资发了1550元;九月份发了2000元;10月28日辞职,并当即走人,十月份工资发了1400元。
小弟工作期间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公司的十几名员工都没有合同),公司也没有为我们缴纳任何保险,我们也未曾享受过任何福利,还经常无奈加班。
由于辞职时被威胁要扣工资(当时他声称按劳动法他可以只发我基本工资,即按浙江最低工资标准他可以只发我1200元,称其有权对突然离职的员工进行惩罚),所以回来后小弟对新《劳动法》很是研究了一番,发现上面所提及的可用于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小弟都无从掌握: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我们发工资是直接打卡上的,且卡是自己申办的,并且不知道他用于发工资的账户是否为私人账户;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我们都没有;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这个我们也没有,面试了一下就直接干活了;
4、考勤记录:我们不考勤,只是后来开始每天在网上写工作日志,并且我发现自己的账号已经被删去,无据可查;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首先是公司的人员流动性很大,当初招我们的人都已离职;其次现在的员工本人也没有劳动合同,无合法的员工身份,且不确定他们是否愿出来作证(最不想麻烦别人的)。
小弟是昨天才发的十月份工资,所以今天下午就协同另一位被扣工资的离职者去找老板讨说法,给出的答复是:你们没有提前一周申请离职,所以我扣你们一周工资,一月工资的四分之一及你们这月少干的时间,所以扣了你们六百元。
其实对于工资被扣,我们自己也是有些心虚的,毕竟自己是突然离职,所以想着只要不扣太多就行。
我之前看过劳动争议仲裁条例,并且此行去讨说法时还成功让他(老板)给我们开具了离职证明,上有我们的入职、离职日期和公司的公章,我知道,如果自己去申请仲裁的话大概是能赢的,只是现在有些犹豫了:
1、成本:我们只是被扣了几百元,这几百元等我找到工作后一周就回来了,而申请仲裁的话却可能耗费我们一周甚至一月的时间(心里估计的,不知是否真如此);其次觉得自己突然离职有些理亏,如此可能会背负心理负担。
2、收益:仲裁失败的话将无收益,成功的话可能会得到补偿及双倍工资;
3、社会意义:对此小弟比较迷茫,不知道哪种行为才是社会所提倡的,符合社会潮流,且不致落得一身骂名?不知小弟的维权行为属于因鸡毛蒜皮而争斗,还是为推进法治做贡献?
所以,小弟在此希望大家能对以下问题给出建议:
1、小弟若维权的话是否还有其他成本要付出?
2、小弟的突然离职是否有正当性可言?
3、小弟若维权的话还可主张哪些权益?
4、小弟若维权是否有何社会意义,还是将会落得骂名多一些?
在此先谢过大家。
1、由于涉及的工资比较少,建议你可以先去劳动部门申请投诉解决。2、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离职必须要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因此,你显然在离职上存在过错。3、你可以在投诉时要求劳动部门责令企业交纳社会保险,支付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老板的扣款理由不能成立,法律明文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离职员工工资。
感觉你这种没有必要和企业直接打官司(不合算),而是应当找到劳务维权的组织,在他们那里做记录,由维权组织来帮你讨回公道。
我支持你申请劳动仲裁,现在老板看中的就是我们这种畏惧心理才被他钻了空子,先不说成本收益,社会意义肯定是积极的,如果我们就这样算了,以后还会被老板克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