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手机实名制”出台配套措施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近日答复省政协委员汤镇业相关提案时透露,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法律规范,正等待国务院审批。今年两会期间,广东省政协委员汤镇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深受“信骚扰”和“信诈骗”之苦。他说:“虽然我没有受短信的骗,但我周围有不少朋友受骗。”因此他提出《手机实名制可治“信骚扰”》的提案(6月4日《广州日报》报道)
“信骚扰”、“信诈骗”是困扰手机用户由来已久的问题,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杜航伟近日表示,当前电信类的诈骗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大公害。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接到过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烦不胜烦之余,甚至还可能受骗上当,钱财身心受损。人们早就发出呼吁“根治短信广告不能靠堵,还是得靠疏导,通过立法,规范手机短信的广告行为。”
“信骚扰、新诈骗”对于手机个人用户来说,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它侵害了手机用户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权利、通信自由权利和个人隐私权利。光是广东省今年前四个月,就破获电话诈骗案件468起,打掉电话诈骗犯罪团伙46个,抓获电话诈骗犯罪嫌疑人323名,缴获赃款245万元、冻结涉案资金940万元。而因为人们不愿麻烦而没有举报没有侦破的案件的数量要多得多。
在现实如此需求的情况下,实行手机实名制可谓深得民心。实名制之后对于骚扰诈骗信息的来源就有了强大的威慑力,从而能从源头上遏制垃圾信息的发生,手机实名制使得现行的垃圾短信举报将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对于商业公司需要发布的广告短信来说,也更加方便规范和管理,要把信息接收的权利下放到实名的手机用户上,才能更好地防治和规范信息的传送。
听起来,手机实名制能解决许多问题,但真正在操作层面上,光有实名制其实远远不够,还得有更多配套的措施来整治“信骚扰、信诈骗”。其实目前无线通讯企业一直都实行用户实名制,但是显然一些运营商并没有好好地执行这一策略,从而导致有人钻空子,获得“无名卡号”,从事不法行为。目前盛行的垃圾信息主要有四种,第一类是“骚扰型”,多为一些无聊的恶作剧;第二类是“欺诈型”,如中奖信息;第三类是非法广告短信;第四类是SP违规群发,误导用户订制短信业务。这其中最多的第三类、第四类垃圾信息的利益环节中都能看到运行商的身影,因此要彻底根治“信骚扰、新诈骗”,更需要有完备的追责制度,深究垃圾信息背后的利益链条。同时切实保障手机用户的权益,降低垃圾信息受害者举报和维权的成本,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
手机实名制是解决“信骚扰、信诈骗”的必要手段,但不会是充分措施,我们期待在手机实名制后能有更完备的条令和行动来确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