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问题,律师进
10年8月5号进的这个厂,当时就填写了一个入厂表,一直到现在《11年03月29号》都没签合同,什么保险社保都没有。我们是计件工资,一开始是发现金,后来办了工资卡就发工资卡里了,每月的工资都不一样。就是现在不想做了,因为太累了都没休息过受不了。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都要什么证据,是不是我做的这半年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还有保险社保又怎么算?小弟在此谢谢了!最好详细点!还有就是老板是本地人,会不会报复
劳动仲裁问题,律师进!
律师进来了,先来杯白开水好吗?
1、如果申请劳动仲裁,你的工资卡就是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而且是非常给力的证据;
2、工作半年了,用人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当然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是,双倍额应该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3、至于没有办理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是应该补缴的。你可以在劳动仲裁中一并提起。不过,目前我们这儿的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均不受理关于保险的请求而朝劳动局的监察大队推。不知道那么哪儿如何,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律师。
4、至于老板会不会因此而报复你,这个还真的不好说。不过,据我掌握的情况看,报复的情形少之甚少。
保留好工作证或工资卡、考勤表、入职表等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要求补交保险。
入职的证据,工作至今的证据。你问什么可以证明,这个问题有些宽泛,有机会,可以问问律师。双倍应该可以支持,保险也要根据你的户口性质,进行补缴或是折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要求申请双倍工资的要求是有法可以的。
当然,你必须保留,并提供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服务的有关证据,如考勤卡、工资卡、工友的证言等。
另外,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每个用人单位的应尽的责任。你完全可以要求其补交法定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是以你的工资标准为缴纳基数的。养老金为29%(个人8%;单位21%);公积金为24%(个人、单位个12%);医保为10%(个人2%;单位8%)。与此同时还有地方最低缴纳标准(各地的标准有差异,你可以了解你所在地的标准)。
至于你所说的每月的工资都不一样,你可以依照平均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