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揭秘:曾冻结美国在华资产(5)
当时外国人的企业分几种情况,有的涉及国计民生,像美国人办的上海电力公司、上海电话公司,如果马上让它关张,对我们的经济建设和老百姓的生活不利;有的按我们当时的人力、技术力量,还不能把它取代,比如造船厂、航运船队等等;还有的如果把它赶跑,会造成大批工人的失业,比较典型的就是英国人开的“颐中烟草公司”。
根据这些情况,当时中央确定的方针是,要在一定的时期内,肃清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残余经济势力。
本来,中央是计划利用几年的时间做完这项工作,然而国际形势的突变,使这个工作骤然加快。特别是对美国资产的清算。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消息传来,举世震惊。
面对国际形势的风云突变,中共中央经过审慎研究,做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
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使美军的进攻势头遭到了遏制。麦克阿瑟回家过感恩节的狂言成为了笑柄,美国政府也为眼看就到手的“最后胜利”化为泡影而大为光火。
12月3日,美国商务部决定:从1950年12月3日东部标准时间12时零1分开始,所有输往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物资,都要经过严格的甄别手续,并且公布了一个禁运物资的清单。
12月16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关于管制中国在美资产及对中国实施禁运的新闻公报。美国政府声称,凡是一个士兵可以使用的东西,都不许向中国出口。它是想通过封锁和禁运,把中国困死。
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马上提出几项应对方案。12月15日,中央批示,同意财经委员会的建议,并对应对美国封锁和冻结做出了进一步的指示。
12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宣布管制和清查美国在华资产,冻结美国政府、公司及个人在中国的存款。
当时各国在中国的资产,英国最多,美国人排在第二位。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在中国的外国企业一共有1700多家,其中英国人有299家,美国排在其后,有212家。这些公司主要是在上海,光是银行前前后后就开了12家。
各地人民政府接到政务院的命令之后,立即进行部署,对各自辖区内的美国资产展开调查,采取行动。
首先,对美国的电力、公用事业、房地产等企业实行军事管制,把美国人在这些企业里面的股权、债权交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门帐户予以冻结。
对美国人所属的码头、仓库、船舶、石油公司等等,立即征用,撇开产权问题不谈,先把企业的管理权收归人民政府。对一些物资、房产,以及其他可以作价的财产,一律由人民银行按物作价,所收资金由人民银行予以冻结。当时有不少美国人的企业早就歇业,人民政府命令他们限期自行清理出售全部财产,所得款项同样由人民银行冻结。除此之外,对帝国主义过去凭借特权占有的地皮、农田、跑马场之类的地方,全部要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