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他父亲生前因为放高利贷,欠下别人10多万钱,10年前,债主跟他们打过官司,还了三万,还剩几万。现在债主问我同学妈妈要钱,并扬言又要打官司,我同学他们该怎么办?注:我同学他爸爸已经死了10年
我一个朋友,他父亲生前因为放高利贷,欠下别人10多万钱,10年前,债主跟他们打过官司,还了三万,还剩几万。现在债主问我同学妈妈要钱,并扬言又要打官司,我同学他们该怎么办?注:我同学他爸爸已经死了10年
我借给朋友两万元.只写了欠款人的名字.借条是我写的.没写还款日期.请问有法律效应吗? 应该有法律效力。只要借款人在姓名处自己签字就视为认可借条的内容。没有时间,只是无法认定你主张权利是否超
2000年6月,朋友向弟弟借了28万元去做生意,并写下了借条,于年底全部偿清。可是一月后朋友突发脑溢血死去。不久,弟弟向朋友们的妻子索要,她借口丈夫生前生意不好,无力偿还。恰在这时,借款的唯一证据借条
借条: ***于2010年2.12日向林小军借款(8万元整) 捌万圆整 以此条为证 借款人:(*****)
借条: ***于2010年2.12日向林小军借款(8万元整) 捌万圆整 以此条为证 借款人:(*****)
借条揉了、烧了一部分或撕了,然后再整理好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最重要的是要损坏程度,若是烧坏,具体内容不受影响就没问题,如果是撕坏,签字部分和内容部分完全分离的话就是有问题的,就必须提交其
1、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确定是公安机关抓错人的话,公安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纪委属于党委系统,不是国家机关。因此,即使最初是由纪委双规的,由于纪委不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主体,所以纪
3年前我的俩个朋友,王和李,王向李借30万元,李借了,但是因为李的媳妇认识王,认为王不是好东西,所以李为了能从家里拿出来钱,就让我代写了一张证明条,我写得“已收到李的借款30万”我还签了字。然后我妻子
我打了一张借条给朋友说好给我用一年的,在借条上有备注就是:(于2012年年前还清)!我的意思是2012年还清(1年),可是他让我今年年底就还!!我想请问2012年年前和2011年年底区别在哪里!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