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我的哥哥和我的嫂子最近在闹离婚,我哥有间公司,是我们家的产业,我家由我妈,我大哥,二哥还有我组成,公司是由我们几个人共同投资成立,已签有投资协议及投资证明书各一份,但是当时并没有找有关公证机关公证,因为当时想这是家族企业,就没有想到要公证一说,到时要是闹上法庭,这两件东西有效吗?
首先,如果你哥在公司中有股权,且是在结婚后取得的,则此股权,可在离婚诉讼中分割。如不符合以上情况则在离婚案件中不分割公司股权。具体股权状况,以工商局记载为准。
我觉得是有效力的 有出资证明就可以 没有明确说这个一定要公证啊 形式上应该属于合伙企业吧 你们是有限合伙人出资但不参与合伙事务执行?但这个要企业名称里有有限合伙字样! 你们注册时公司性质是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