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工时
我们的工作比较特殊,在火车上看车,每天早上8.30分开始工作,到下午5点结束,然后晚上8点继续看车到第二天早4点下班,属于干一天一宿休息一天一宿的,请问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这样是否超时工作了?如果是超时了请帮忙算下每天超了多少时间?应该怎样解决?
您好!
1、你的这种工作时间跟一般的工作时间是不一样的。因为你的工作性质应该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法律依据: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