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
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半年的工资。现在要破产工资怎么结算啊?
请相关朋友作答!
另外在工作期间,因部门工作需要手头有公司的备用金用来购买工作需要的实物,这部分钱财务一直没有给报销,后期购买东西的时候自己还垫付了很多?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望知道的朋友能告诉我!
苦闷中!公司一直说没事会好的会好的。感觉很是被欺骗!
1\企业破产要进行成立清算小组,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理,明确债权债务,其中包括员工工资。
2\对外登报发布公告,相关债权方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
3\属于企业债权的应成立收债小组,尽量收回,不能收回的会计应做坏账处理。
4\最后,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员工代垫的各种费用属于企业经营性成本支出,情况属实按照企业规章制度给以报销的应在优先支付之列。
1、如果公司破产所欠职工的工资是优先支付的。当然还存在一种可能就是公司太穷连破产费用都不够了,那就有可能拿不到工资了。
2、你可能是出纳或采购员吧,您领取的备用金和垫付的购进物品的资金应在清算前支付,但有必要立即催要,以防开始破产程序后无人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