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签订《金门协议》台前幕后:两起惨案促会谈(4)
与此同时,中国红十字会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也在密切联系中。红十字会及时地将每次电话内容转告国务院台办。我当时具体负责与红十字会联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孙晓郁。孙副主任多次召集会议,分析研究各方面的情况,经过慎重研究,权衡利弊,大家一致认为遣返不是单方面的事情,要双方配合才能进行。为此,必须进行见面商谈,且商谈的时机渐趋成熟,我们必须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双方同意在金门会谈
1990年8月24日晚,常松茂与韩长林通电话时提出,面谈地点可选在第三地,如日本、菲律宾,总之找个办手续方便的地方。香港也可以,但怕时间慢。8月25日上午,常松茂来电话询问对提出的面谈地点的反应。韩长林回答:“关于第三地会商,日本、菲律宾不妥,此两处均不在中国领土内,谈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跑到别人的地方去?台北我们去不了,福州陈先生又不能来,金门是否可行?”常松茂听后说,如有必要可以向上反映。据陈长文回忆,最早提出在金门商谈的是郝柏村。陈长文向郝柏村汇报了有关情况后,郝柏村说:“为什么不到金门来谈呢?”陈追问:“金门可以吗?”郝很肯定地反问:“为什么不可以?”他说他还要与有关人士沟通一下。大概第二天即确定了商谈在金门进行。以上联系的情况,韩长林很快向我报告,请示在金门商谈的可能性。得到这一消息,我的直觉马上反应,金门是个极特殊的地方,如能在金门商谈,不失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地方。我立即报告了孙晓郁副主任,他十分同意我的看法,认为这是台湾方面伸出的触角,也是个难得的机会。中央的精神是先谈起来再说,我们要不失时机地促进两岸直接接触,直接谈判,直接往来。根据孙副主任的意见,我起草了给国务院领导的报告,提出建议于9月初在福建福州进行正式商谈,赴金门、马祖谈亦可。双方均以个人名义参加。由于是首次直接商谈,我办将派人指导。1990年9月1日晚,台湾方面传来信息,表示双方可以在金门会谈。常松茂打电话给韩长林,希望两岸在9月8日至10日在金门会谈,陈长文参加。事后才知道台湾红十字会请示了郝柏村、李登辉后,台湾“总统府”、“行政院”决策层在考量后决定,同意大陆红十字会人员前来金门进行会谈。
9月2日晚,常松茂来电话特别嘱咐:此次金门会谈,事先要绝对保密,会谈以后再发消息。9月3日,常松茂又来电话,希望尽快提供赴金门的代表名单。我们立即与有关方面一起研究了赴金门商谈的人员。由红十字会派人去金门是无疑的,但是由总会去还是由福建分会去,几种意见都有。台方坚决反对与福建谈,认为有矮化之嫌。我们考虑再三,商定了一个兼而有之的人选方案,初步定为:红十字总会秘书长韩长林、红十字总会理事乐美真、红十字总会台湾事务部副部长张希林、福建红十字会副会长计克良。双方还约定,商谈时不邀请记者参加。有关领导很快就批准了报告。为了争取时间,我们预订了飞往福州的机票,9月5日,韩长林、张希林和我一行三人飞到福州。根据福建方面的建议,将福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方庆云也纳入赴金门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