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状上赔偿额度是否可以适当提高?
双方都没买保险的交通事故中我受轻伤(对方全责),总共误工六天.因我没住院,医生只能出三天证明.我诉讼状上要求赔偿六天误工费,法院会拒受理吗?
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可以依据实际的损失,提出比证据支持高的赔偿额?
一般来说不可以,除非特殊原因,否则法院只依据医院开的证明来审理
··误工费,如果赔偿义务人不认可,需要提供证据,如,医生的病假条。没有证据,法院不会支持。
赔偿应当实事求是,不能敲诈勒索。但,提出较高的赔偿数额,如果对方同意是可以的,反之,就要根据标准赔偿。
你有诉状,法院应该受理此事,至于赔偿标准,看相关证据情况确定。也要看审理中各方理由。
1、法院不能拒绝受理,因为你已经符合起诉的四个基本要件了,因为你的诉讼请求要等开庭后才能判断何不合理
2、如果你只有三天的证明,除非对方认可你误工六天,否则你多主张的三天误工费,法院肯定不会支持的。
3、多提赔偿额对你没坏处,至少你不会吃亏,但要适度,因为你提多了,诉讼费就高了,太多了的话,法院没有全部支持你,即便你胜诉了也要承担一部分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