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到期
我于09年11月份进入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合同到期,新任的课长通知我不在续约,给我陪了一半月的工资。我为了这是也问过系长他说也不知道这事情,系长告诉我我进公司没犯错,工作也可以,叫我去跟他谈,可以在其它方面多要求陪些,但我不知道要怎么样谈,要怎么样陪,烦大家帮下忙,我在这谢谢了
你于09年11月份进入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也有权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但由于是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经济补偿为一个月工资;只给半个月工资违法,给一个半月工资还是较为人性化的。
补充问题
至劳动合同到期时至,你已经至少为公司工作了十个月以上,且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公司,故你可以得到已工作时间/12个月(5/6)的年终奖和绩效奖,而不是公司所说的30%。。
我于09年11月份进入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合同到期,新任的课长通知我不在续约,给我陪了一半月的工资。我为了这是也问过系长他说也不知道这事情,系长告诉我我进公司没犯错,工作也可以,叫我去跟他谈,可以在其它方面多要求陪些,但我不知道要怎么样谈,要怎么样陪,烦大家帮下忙,我在这谢谢了
公司在处理整件事上还是很正规的,其行为也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我建议你不要把这次谈当成是谈判,主动咨询一下领导对你的评价,和领导真心实意的沟通,争取领导的信任,同时也表现出你的自信。希望你工作开心!
具体你可以去网上看看新版的劳动法,或是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
赔偿范围应该不会超出劳动合同的范围内.
我于09年11月份进入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合同到期,新任的课长通知我不在续约,给我陪了一半月的工资。我为了这是也问过系长他说也不知道这事情,系长告诉我我进公司没犯错,工作也可以,叫我去跟他谈,可以在其它方面多要求陪些,但我不知道要怎么样谈,要怎么样陪,烦大家帮下忙,我在这谢谢了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不管你有没有犯错,公司都可以跟你解除合同,在这一点上,公司并不违法。 你说赔了你一个半月的工资,应该是支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想继续工作,就去跟公司谈,谈你的工作表现,希望公司能跟你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不能续签,那么你看看过去的一年,公司是否给你缴纳了各种社会劳动保险?如没有,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其他的就没有更多的赔偿了。
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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