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缓刑未被撤销,原判主刑就不再执行, 但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
对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每次减刑的幅度,因服刑期间的悔罪立功表现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表现为: 1、如果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其中之一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
假释后原判中有附加刑的应如何执行? 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中有附加刑的,假释不影响原判中附加刑的执行。如果附加刑为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假释后原判中有附加刑的应如何执行? 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中有附加刑的,假释不影响原判中附加刑的执行。如果附加刑为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不能强迫劳动改造 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