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车改方案
广东车改方案:正厅月补1690元 科员300元
《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正厅级每月补贴1690元,依次递减,正处级补贴1000元,正科级补贴600元,科员补贴30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超过20%……日前,广东省纪检监察学会主办的刊物《广东党风》杂志披露了广东公车改革的主要方案。
中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
省属厅(局)正职可集中用车
2014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层面的公车改革全面启动。
根据中央精神,当年12月,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报国家发改委。
根据最终《方案》,广东车改坚持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坚持全省整体节支率和省直机关节支率原则上达到7%的原则,确保平稳衔接,按照先省本级后市县镇的原则分级分类推进。今年年底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其中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
改革范围包括省直、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地厅级以下工作人员。
《方案》明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鼓励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的形式提供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管理规范;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政策。
不同地市最高补贴差距不得超20%
中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
比照中央规定,广东车改补贴标准确定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对于现有公车处置方式,《方案》明确,对于核定取消的公务用车,由省财政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制定处置办法,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处置收入扣税后上缴国库;对于未能公开拍卖处置的车辆,登记造册后由本单位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施行有偿使用,或实行市场化运行。对于原公务车司机,《方案》提出“以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
焦点
正处3600元、3200元、2800元……
多地车补远超新规会否成为改革阻力?
广东的珠三角多地早已探索货币化公车改革。以佛山为例,从2004年的五区,到2010年的市直机关,再到2011年的公检法,佛山的货币化公车改革一直走在前列,初步实现了财政减支的目标。据悉,佛山市直机关公车补贴标准分为八个档次,最高正处职补贴标准为3600元,普通科员也有1300元。
珠海2013年车补标准,正处级领导职务3500元,非领导职务3200元,普通科员800元。惠州正处级官员每月补贴2800元,科员补贴500元;广州天河区正处级官员补贴为2800元;东莞正局(处)长为3000元。这些标准都远远高于此次公车改革标准。
对这些先行改革的地方来说,车补降下来,是否会成为改革的阻力?对此,广东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谷粱表示,“车补”其实也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随着经济发展和工资收入的不断提高,最终也要纳入个人工资收入中去,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通常做法。不可否认,现在的工资收入(包括地方各种补贴)比十几年前已经有了相当幅度的提高,家庭对于买车养车的承受能力也明显增强了。
建议
广东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谷粱建议:公车安装gps统一喷涂标识
十年前,谢谷粱从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任上退休,唯一牵挂的就是公车改革目标未能完成。他在接受《广东党风》杂志采访时说,公车改革早改早得益,晚改多受损。他提出建议,给每台公车安装gps记录仪,通过科技手段实时监控行车记录。同时统一喷涂明显的公车标识,鼓励群众监督,奖励有效举报,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杜绝公车私用这个顽症。
谈公车拍卖:曾发生公车低价转让给领导干部
对于公车拍卖,人们比较担心的是机关单位自己定价、内部拍卖,而导致拍卖估值过低,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大量闲置车辆如何妥善处置,是关系到“车改”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
谢谷粱说,在基层“车改”试点初期,的确发生过个别单位由领导班子自己定价、内部转让的现象。结果一辆七八成新的轿车,以很低的价格转让给原来乘坐此车的领导干部。由此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纷纷向上级纪委举报。
实践证明,向社会公开拍卖效果最好,值得提倡。其好处是透明度高,竞争充分,容易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好评,并使拍卖活动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如十几年前佛山市三水区向社会公开拍卖317辆公车,成交金额3337万元,成交价比起拍价提高了91%。
谈交通保障:可设员工集体上下班通勤车
在对特殊公务用车的保障问题上,方案提出,“允许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筹建跨部门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并在两年内完成”。
谢谷粱认为,适当保留部分执法执勤用车,是公车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要严格控制保留用车的数量,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有的人“车改”后“补贴照领,公车照坐”。
他还建议,有条件的单位,要重视解决员工上下班路途较远的交通问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保留接送员工集体上下班的通勤车,或者向公交公司租赁此项服务,所需费用由乘车人负担。
广东公车改革亮点:直接明确厅级干部的车补标准
此次披露的广东省公车改革新政,与以往珠三角各地市先行货币化车改不同,直接涉及到“厅官”这一级,明确了厅级干部的车补标准。那么,以后会出现市长、厅长们上下班自己开车的情形吗?
另外,珠三角多市以往的车补标准都大大“超标”,各地将于何时启动车改,具体标准如何?会不会出现一些领导干部“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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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厅长出行,用公车还是私家车?
中央车改方案规定,公车改革后司局级以及以下不再配备公车专车,虽然方案没有一刀切,对于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使用公车。
市长、厅长们的出行怎么办呢,打算自己开私家车还是继续用公车?今年3月在全国两会期间,南都记者就此采访过几位市长,有的市委书记、市长在接受南都采访时就表示,有时会自家“揸车”。
当时,湛江市市长王中丙表示自己还在等政策。他笑道:“其实没车改,我也是骑自行车上班。我家距离单位就几分钟车程。车改后我会骑自行车骑得越来越多。”
一名不愿意具名的市长表示,因为工作需要还是会继续用公车专车。其实该市早就车改了。按照中央的政策,继续改,补贴比原来还少,“我正在头痛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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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多地车补“超标”,车改方案如何调整?
比照广东省车改方案出台,各市、区的车补标准也将陆续出台,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等地,车补标准都大大“超标”。各地将于何时启动车改?具体标准如何?
广州市发改委回复称,方案仍在研究中,走完法定程序才能对外公布。深圳市改革办负责深圳市车改事宜。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深圳市改革办主任乐正昨日表示,将根据广东省这一总体方案再开会研究。此前他表示,深圳车补的原则是按照厉行节约,既不高也不低。
东莞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还没收到省里的方案,要根据省里方案才能制定东莞的方案。
若车补标准调低,还够用吗?天河区一名街道干部告诉记者,按目前实际用车的费用情况看,省里的车补标准客观上偏低,“(天河标准里)正处级的2800元都是十年前的标准了,一部车正常支出是不止2800的”,他算了一笔账:一个月起码加三次油,一次500多元,油费就是1600至1700元,小区里的停车费起码500至600元,另外还有过路过桥费,以及正常的维修、保险等,“对于新车来说,一个月3000元养车勉强够”。他希望,制定车补标准时能够“多考虑历史和现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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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否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情况?
在新一轮公车改革铺开后,对于一些领导干部“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的现象,新华社曾专门发文提醒防范。车补不高,拿了以后还是照用公车,只是没有了“专车”之名,却还是有“专车”之实。
今年3月,深圳8个机关单位10名干部赴广州参加监督重点跨市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座谈会,竟带有8个司机。事后证实,这10个人中市人大常委副主任不在车改范围,仍保留公车;2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按规定自愿选择保留公车;7人已按月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多名干部乘坐的是所在单位按规定保留的“机动用车”。到广州开会,本不在使用“机动用车”的职责范围内,实际上,以“机动用车”为名变成领导“小车库”,正是公务用车改革中需要警惕的“机动机动,只为领导而动。”
如何防止“拿着车补,公车照用”的现象发生?最好的办法仍然是加强监管。对于执法执勤用车,统一喷涂明显的公车标识,以便于群众监督。建立公务用车工作日记,车管部门和司机对每次出车的任务、人员、时间、地点一一登记,以利于内部监督。此外,还应制定并严格执行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的纪律追究和经济处罚办法。
[建议]“鼓励”党政一把手参与车改
尽管广东省公车改革方案明确了厅级干部的“车补”标准,但对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等“一把手”,是“鼓励”其参加改革,但并非“要求”。对于“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避免“一刀切”。
广东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谷粱解释说,当年在推进珠三角地区公车改革时,考虑到市、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重大、公务繁忙,而部分同志年龄较大,不会开车,因此提出市、县四套班子成员暂缓“车改”的方案。当时设想,经过两届即10年的过渡期,这批50岁以上的老同志基本退出领导岗位,那时市、县领导干部参与“车改”的时机也就基本成熟了。这个思路与现在中央的公车改革方案基本吻合。
希望本文2015广东车改方案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