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北市场传统交易方式屡遭"携货潜逃"
近年,华强北电子市场内屡发交易过程中购货方携货潜逃的“跑单”案件。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2009年,已侦破并移交福田司法机关处理的“跑单”型合同诈骗案件就有27宗,占同期福田辖区内合同诈骗案件总数的60%,涉及的交易产品主要为手机、集成电路元件等电子产品。“跑单”案严重阻碍了我市打造华强北“中国电子第一街”的进程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典型案例
空头支票 骗走货物
A.先拿货后付款 骗走货物六十万
颜某某与其妻子、弟弟在华强北中航路都会电子市场内,租用一柜台从事交易钽电容的生意。2005年11月至12月,颜某某在没有足够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以先拿货后付款或支付空头支票的方式,先后在临近的几个电子市场内,从10余个供货商处拿走总价60余万元的钽电容,然后在约定付款时间到达前逃离深圳。
2009年,颜某某在其老家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被抓获。日前福田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颜某某有期徒刑十年。
B.履行小额合同 骗取商户信任
2007年6月中旬至7月12日期间,苏某威化名苏某宝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骗取深圳市福田区明通数码城多家商户信任。2007年7月11日、12日,犯罪嫌疑人苏某威突然将收购量提高,在未付款的情况下,收到被害人孙某某等11名被害人总价483755元的767台手机后逃匿。
2008年,苏某威在广州被抓获。经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苏某威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频发原因
口头合同 风险多多
1.传统“先拿货后付款”的交易方式存在漏洞
华强北电子市场竞争激烈,不少经营者为招揽客户,倾向于简化交易手续,采取“先拿货后付款”的交易方式,这虽然节约了交易成本,但基于诚信的约定俗成交易规则,属于口头合同,在法律上存在很多风险,并且取货与付款的时间差相隔几小时到几个月不等,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经营者入场门槛低且后续监管不到位
因华强北不少经营场所门槛较低,一些商场、物业管理部门未认真审核入场单位,造成大量毫无资质能力的企业或柜台入驻。同时,部分经营者使用假身份进行登记,且经营场所内铺面的转租或者分租频繁,监管部门也未能对之细致核查和监管,给日后“跑单”案件埋下隐患。
3.经营者风险意识薄弱
不少经营者仅凭口头承诺就将货物发出,不注重开具或保留书面凭证,也不核实对方的基本信息,导致事发后难以提供购货或取货单据,也无法提供买方真实的姓名、联系方式,给追讨货款和办案取证都造成较大困难。
案件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