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考课制度研究

分类: 图书,政治 军事,政治,中国政治 ,
作者: 王东洋著
出 版 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1字数:版次: 1页数: 362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09708613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考课制度,前贤们做了不少工作,积累了一定的成果,但对该时期的考课制度作系统且动态性的研究,尚未见到。该书选题明确,角度新颖,视野广阔,提出了诸多新见解,并用史料做了令人信服的论证,将中国古代考课制度的研究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是一部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专著。
作者简介
王东洋,1977年7月生,河南鹿邑人。2004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河南科技大学历史学系。主要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史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在《史学集刊》、《扬州大学学报》、《云南行政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目录
导论
一考课制度的概念界定
二选题意义
三学术史回顾
四本书结构及相关说明
上编
第一章考课对象
一中央官
二地方行政长官
三内外长官之属吏
四散官
五其他吏员
六结语
第二章考课标准
一品行标准
二政绩标准
三年劳标准
四考课标准及程序的制度化:考课法令
五结语
第三章考课管理机构
一中央考课管理机构
二内外官府主管属吏考课的管理机构
三结语
第四章考课运行机制
一考课信息的收集
二考课等第的确定
三考课中的监察校正机制
四考课后的奖惩
五任期、考课年限与考课周期
六结语
下编
第五章上计制度与考课制度
一上计吏之选派
二上计时间与上计内容
三上计的管理部门
四上计与考课的关系
五结语
第六章巡行制度与考课制度
一皇帝巡行与考课
二中央遣使巡行与考课
三州郡巡行与考课
四结语
第七章九品中正制度与考课制度
一九品中正制对在职官员的乡品评定
二九品中正制在考课中的作用
三九品中正制度与汉唐考课制度的关联
四结语
第八章民众对官员的评价机制与考课制度
一民众在当地对地方官的评价
二民众诣阙言状
三地方官死后的民众评价及其影响
四民众对地方官的批评及其影响
五结语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考课对象
一 中央官
曹魏中央官需接受考课,此可由当时所定考课法看出。魏明帝景初年间,刘劭制定《都官考课》七十二条,“时又大议考课之制,以考内外众官”,杜恕认为“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从“内外众官”、“公卿”及“内职大臣”可看出,刘劭考课法中明确规定中央朝官要接受考课。齐王芳时王昶撰《百官考课事》,其具体内容今存两条:一条是对尚书、侍中考课;另一条是对列卿考课。至于其他官员的考课,由于史料遗失,已难知其详,但其所列职掌及考课内容也应大体如此。可见,曹魏两部考课法均将中央朝官纳入考课对象范围。考课法虽无法实施,但亦说明曹魏中央朝官应该接受考课,并制定了相应的考课办法。
孙吴政权也曾对中央官进行考课。《三国志》卷五十二《步骘传》载孙权赤乌年间,步骘上疏云:“丞相顾雍、上大将军陆逊、太常潘叡忧深责重,志在竭诚,夙夜兢兢,寝食不宁,念欲安国利民,建久长之计,可谓心膂股肱,社稷之臣矣。宜各委任,不使他官监其所司,责其成效,课其负殿。”对于丞相、上大将军和太常卿的考课,需要皇帝下诏才免除,由此可反证孙吴其他中央朝官是应该接受考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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