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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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经济法,
作者: 陶广峰主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版次: 1页数: 454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009901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是一套基础性的以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法学本科教材,适用于广大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亦可适用于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自修者。该套教材有以下特色:
基础性。立足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在内容编写上,注重阐释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实用性。注重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侧重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
创新性。内容和体例开拓创新,文内设计了形式新颖的各种栏目,拓展学生学习视野,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作者简介
陶广峰,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南京大学中国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江苏省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经济法学、金融法学、侵权行为法学、比较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出版的主要学术著作与教材有:《金融创新与制度创新》、《经济法学》、《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法》、《经济法原理》、《比较侵权行为法》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计3项)等项目二十余项。在研项目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构建与创新:中国经济法哲学研究”、国家司法部项目“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法律问题研究”等。曾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教师”,并授予“园丁奖”称号。撰写了本书序言、第一、二章。
目录
第一篇金融法总论
第一章金融法的基本范畴
第二章金融体制与金融立法
第二篇金融机构法
第三章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第四章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第五章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第六章证券机构法律制度
第七章保险机构法律制度
第八章其他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第三篇金融市场业务法
第九章货币市场法律制度
第十章外汇市场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信贷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金融担保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信托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融资租赁法律制度
第十六章资本市场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保险市场法律制度
第四篇金融调控法
第十八章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九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法律制度
第五篇金融监管法
第二十章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十一章中央银行监管法律制度
第二十二章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第二十三章证券业监管法律制度
第二十四章保险业监管法律制度
第二十五章涉外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参考书目
书摘插图
第一篇金融法总论
第一章金融法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金融范畴概述
一、金融范畴的界定
(一)金融的含义
所谓金融,主要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指全社会的货币资金的筹集、分配、借贷、使用和管理活动的总和,包括财政融通和信用融通。财政,英文为public finance,即公共金融之义。财政融通是指国家以其政治权力为基础,以税收的形式征收货币资金用于社会公共需要。它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点。信用融通是以市场为基础,以债权债务的形式筹集、转移、借贷和管理货币资金的行为,具有有偿性、自愿性和任意性的特征。狭义的金融在金融学和金融法意义上,仅指信用金融。
金融活动必然涉及三个要素:(1)金融主体。金融主体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以银行为核心,所以金融信用以银行信用为核心。在狭义上,金融主体就是指金融机构。在广义上,金融主体指金融法主体,除金融机构之外,还包括金融机构的相对人,或者是金融机构的资金的提供者,如投资者或存款人;或者是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如贷款人或证券发行人等等。(2)金融行为。金融行为十分广泛,如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有价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金银、外汇的买卖;票据的发行、背书、承兑;支付结算;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等。(3)金融客体。金融客体也称金融工具,包括货币、票据、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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