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与配套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注解与配套

分类: 图书,法律,法律法规,法律法规释义,
作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9-1字数: 116000版次: 1页数: 170印刷时间: 2008-09-01开本: 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09306895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专业导引 围绕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要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权威注解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实务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配套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锐申报办法(试行);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收人个所得税的实施办法。
内容简介
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4.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应用。
此外,为了凸显丛书简约、实用特色、分册根据需要附上实用图表、办事流程等,方便读者查阅使用。
目录
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第二条就税所得项目
第三条税率
第四条免锐
第五条咸税
第六条应税所得的计算
第七条境外所得
第八条纳锐申报和扣缴义务
第九条缴税期限
第十条计算单位
第十一条手续费
第十二条利息所得和征税
第十三条征收管理
第十四条制定实施条例的授权
第十五条生效日期
配套法规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锐法实施条例(2008年2月18日)
国中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锐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申报)》(中英文对照版)的通知(2008年3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锐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年11月6日)
国中务总局关于印发《人个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12月23日)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其定额征收管理办法(2006年8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锐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年7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2004年7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域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人个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2004年6月23日)
……
(二)税收政策
(三)税前扣除
(四)税收减免
书摘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锐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所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