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一个下属犯了贪污罪,然后我的朋友就要被追究领导责任,但是检查院已经查过我这朋友没有贪污,就以免职做为处分。 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啦。没想到最近纪委又把这个案子拿出来非要弄点事出来。让检
为纪念“八一”建军节84周年,8月3日,黑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宋跃卓率县纪检全体干部职工20余人冒雨来到黑山县阻击战纪念馆和101高地,开展了“与阻击战文化同在、与棚改精神同行”主体教育活动,深切缅怀
昨日,暗访人员在一事业单位发现,上班时间该单位的征费办公室却没有人。 暗访密拍镜头对准公务人员(图) 对办事群众粗暴冷漠,上班听音乐打瞌睡或是外出吃饭
图片: 2006年11月27日 09:30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位官员透露,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查出挪用的社保基金,“数额可能达数亿元”,纪委已经
去年10月举报的,11月底,纪委电话联系我,要我配合他们当面详细了解情况,事后就没任何的回音了,今年的三月底又再次的电话我,询问了一切情况。我想问下,像这样的情况,纪委是否已经立案侦察了?还是只是还在
1、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确定是公安机关抓错人的话,公安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纪委属于党委系统,不是国家机关。因此,即使最初是由纪委双规的,由于纪委不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主体,所以纪
我有个朋友17岁,在一次打架斗殴中被公安机关拘留,但是他本人在这次斗殴中没有出手打人只是持械围观参与,而且他不是主犯,但是对方的伤情比较严重。请问他是未成年人是不是会减轻处罚,大概会获怎么样的刑罚。谢
许建平的兄弟许建军是否还在逃 这是很久以前的大案子,很多案子都不了了之
确实属于停止使用的导线的,不属于电力设备,只能作为一般物品认定盗窃罪。根据所盗物品的价值,2000元到2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三年以下量刑;2万元到10万元的,3到10年量刑;10万元以上的,1
盗窃私人财产,但是分赃的不是很多 1、《刑法》264条规定: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