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学校有权强制我们在学校吃午餐吗?
学校强制我们在学校里吃午饭,我不愿在学校里吃,老师拿出一大堆话来,说这个是学校的规定,整个杭州市都是这样做的,我们没有权利开这个先例,万一出了事情怎么办之类的。
请问这在法律上我有没有选择我在哪里吃午餐的权利,我该怎么办?
另:在学校里吃午餐有权利让学校开具正规的餐饮发票吗?如果可以是开具班级的还是个人的?
关于学校有没有权利强制学生在学校吃饭,1楼已经回答得很清楚了。我只对关于发票的事作答:
可以要求开发票,班级的、个人的都可以,如果不开,你可以向税务机关投诉,这是典型的偷税行为,即便是消费1元钱,也可以要求开票。
学校没有权力强迫学生在校吃饭,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是讲不通的。这事,你可以向当地教委反映。或者向媒体爆料。
学校没有权利作出这样的规定。你可以向教育局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