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虎鲨”-F-20战斗机

F-20“虎鲨”是美国诺斯罗普公司F-5家族最后一个战斗机,旨在出口销售。从考虑F-5E后继机到“虎鲨”项目结束,诺斯罗普公司先后经历了10年时间,耗资12亿美元。为什么研制成功的新型战斗机销售不出去?通过对F-20决策失误过程分析认为,F-20的设计方针、财政政策、环境对策等方面的失误是F-20在市扬竞争中失败的基本经验教训。
F-20是F-5家族的重大发展
F-5系列飞机自1955年发展以来,供装备的飞机已达2,600架,销售到32个国家。F-5家族的型号主要是F-5A/B,F-5E/F以及其它供各国修改的派生型别。F-5在第三世界已成为有名的机种系列,F-5E今天在第三世界仍是使用很广泛的机种。
F-5E是在尼克松政府鼓励出口国际战斗机的政策下,要求用现有战斗机改型以供出口。项目由美空军招标,1970年11月,诺斯罗普公司夺标获胜,于1972年9月首飞。1973年F-5E开始装备美空军,并训练外籍飞行员,以后销往世界许多国家。自1965年出口以来,F-5系列飞机占有国际市场20余年。
70代中期,诺斯罗普公司分析系列F-4、F-5、米格-21以及世界拥有的4,000架轻型战斗机市场。诺斯罗普希望占有约1,500架份额,因此,把F-5E后继机摆上了日程。这是使人容易理解的必然发展。
80年代初期发展的F-20,技术上比起F-5E有一个长足发展,F-20起飞重量比F-5E虽重21%。换上F404-GE-100后。推力增加80%,空战起飞推重比达到1.1,爬升率由F-5E的175米/秒提高到272米/秒。F-20装备有PD雷达APG-67(V),搜索距离近100公里。采用激光陀螺惯性平台,光栅平显,固态数字计算机。以及包括其它先进电子设备的综合航空电子系统。外挂点7个,可以带6枚响尾蛇导弹或4枚幼畜空地导弹。平心而论,F-20是一个研制成功的飞机,但为什么在市场竞争中彻底失败呢?我们不妨先看看F-20的经历,再来探讨其经验教训。
F-20决策失误过程
正当诺斯罗普公司考虑发展F-5E后继机时,卡特政府于1977年5月发出总统13号指令,禁止为出口目的发展与改型飞机,但诺斯罗普公司仍在进行方案设计,1978年选定了F404作为动力。
1980年1月,卡特政府以总统3号指令允许发展出口飞机,并可以有选择地向国外销售,要求出口飞机水平在F-5E与F-16之问,但政府不提供财政支持。这就是FX项目的来由。诺斯罗普公司分析,在FX政策约束之下,F-16不会出口,即以F-5G投人竞争。通用动力公司以F-16装老的J79发动机作为出口机型竞争。
诺斯罗普公司董事长,决策人约翰?汤玛斯以一页备忘录形式提出要求,勾划出型号战略,强调R&M(可靠性与维修性)和最小全寿命费用:要求采取80%F-16能力与l/2F-16费用政策。
在当时约束FX项目技术水平的政策之下,约翰的型号战略并不显得有什么大的失误,但这项战略在环境变化的影响下,缺乏应变能力。
里根政府于1981年执政,放宽了出口战斗机政策。1981年7月,里根政府指令可以销售一线飞机给巴基斯坦、韩国。
更为先进的战斗机出口意味诺斯罗普公司中等水平的战斗机国际市场不再受到保护,F-5G面对幻影2000、米格-23、F-16A的竞争。
为适应与F-16的竞争,诺斯罗普公司进一步修改F-5G的性能,加强数字电子综合系统,使用更有威力的PD雷达APG-67(V),以后又增加载油量,进一步把F404的推力从71,171.2牛顿提高到80,067,6牛顿(16,000~18,000lb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