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强词夺理开除
我上班地方是8点开工的,但我7点56分打上班卡,来到工作工位是7点58分,之后被经理说我迟到,就开除了,那我有什么补偿.
你7点56分打上班卡,7点58分来到工作工位是否属于迟到,既不是你说了算,也不取决于经理的一句话,关键是看你们单位是如何规定的,有规定时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或并未规定提前两分钟进入工位将作为迟到处理时,经理的做法就是违法的,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够接受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倍金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