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老板拖欠我工资怎么办
我是一个柜台营业员,当时进来也没把柜台库存盘点交我。现在我辞职,却一直拿货物不对当借口,虽没说不发工资,但是说盘点库存每次都拖。我现在离开已经一个多月了,是不是期间少货也要算在我头上吗?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最得当啊?怎么才能要回自己合法的工资?求助好心法律高手,在线盼解答.
首先公司一直拿货物不对当借口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员工工资),公司应该给你补齐9月分工资,同时你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你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劳动合同、考勤、工资条、工号牌等证明材料
很显然的是,他们是故意让你为难,从而拖欠不给你结算工资。
目前来说,该协商的也都说了,该是无法谈拢吧--所以唯一的方法就是投诉、劳动仲裁。
既然9月份在上班,他们没有理由不缴保险啦--所以可以一并申请仲裁。
你从辞职到现在离开已经一个多月了,如果说,柜台的库存不是经双方封存的,老板怎么可能在一个多月之后,再对于库存中发现的问题算到你的头上。你尽管去向老板要回你自己合法的工资。老板无赖,可以找工商行政。
最恨这种在员工身上藉油的没人性的家伙了
本来合同还有10天到期,你托也应该托10天的 啊,想一想啊几年都熬过来了,还差这几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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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既然已经辞了,在说这些也已经晚了
建议,先找到公司相关负责人,看一下情况,能不能谈妥协商解决,当然要在争取你的血汗钱、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条件下协商。
如果不行的话,
设法留下证据(阴招:假如在谈的时候公司很横,你可以在去的时候事先在身上放个录音机、把罪证录下来。当然证据不仅仅是这些,还有相关的文件,资料,合同,证明等。
当然,你最好到劳动部门去咨询一下,需要怎样的证据,一切准备就绪后,直接一纸诉状来个痛快的。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提交仲裁申请书,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明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