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遗产,我该跟无耻的继父协商,还是打官司?
我10岁时爸爸去世了,妈妈在我20岁的时候跟我找了个继父,结婚不到一年妈妈车祸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办完妈妈的后事,继父一走了之,没有了任何联系!现在又过去14年,我家的老屋要拆迁了(老屋一直保持我爸爸生前的样子,23年没有一点改变)无耻的继父要来分遗产,他说要跟我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他就要打官司!
有人告诉我打官司需要很多钱,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钱都被法院赚了!
继父家的有个败家崽肯定是为了钱,提出无耻的要求!所以估计他们经济并不是很好!我想问的是:
1。如果他要起诉我,他至少要付多少费用?(拆迁款是30万)他们是不是有可能为了起诉费而放弃官司?
2。我到底该怎么办?如果协商的话我爸爸在天之灵也不会闭眼!如果跟他打官司,我最多会要付出多少费用?
跪求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请详细,谢谢!)
你好!
法律上的事情的确有时候让人很为难,也超出人之常情啊,请理解!
从你所说:房子属于你父母房产,是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
1、其共同财产,在你父亲去世之后,房产的一半是都要你母亲;而剩下的一半归你、你母亲、你爷爷奶奶平分(每人1/4)--如果爷爷奶奶没有生活能力的话,爷爷奶奶的份数应该超过1/4;
(如果你还要其它兄弟姐妹的话--将同样参与那一半遗产的平分)
也就算说,你母亲最多有房产的5/8的产权;
2、你母亲和继父结合之后,房产是属于你母亲的婚前财产,如果他们离婚的话,继父是不可以获得房产的产权的;
但是,因为你母亲在他们婚续期间车祸身故,所有她拥有的最大5/8的房产产权将作为遗产分配--这样一来,继父就可以以丈夫的身份获得她财产的继承份额!
你母亲的房产作为遗产分配,继父将会和你、爷爷奶奶平分其5/8的遗产--他将最多获得5/32的产权!
3、提醒一:因为你母亲的去世,如果有另外花费,其都可以另外从总遗产中事先扣除,而后再做遗产分配;
提醒二、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办完妈妈的后事,继父一走了之,没有了任何联系!现在又过去14年...”因为在你母亲去世之后,她的遗产是明显存在的,而继父没有任何表述状况下,持续十多年不做任何主张...按照相关规定,他将失去提起诉讼主张继承权的权利。
以上信息提供给你参考,同时提请你做好继父享受遗产继承的思想准备--因为同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因为母亲也才过了14年啦。
建议按照上述基数为底细协商为好--毕竟打官司不是好事,平白无故的让法院攒一笔很不划算。
对这个房屋你的继父根本就没有继承权,怕他何来。你可以就此问题在本地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你就明白了。
此事比较复杂,建议你还是在当地找个比较好的律师来帮你出主意甚至打官司的为好,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祝你好运!
打官司吧,对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