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官说,我们不给调查。怎么办?
原告的房子租给被告5年,没有协议,只收了5000元钱。原告房产证丢失。房子到期,被告拒绝搬走,称房子卖给他了。
原告向法院主张原物返还,拿上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房产局开房子的证明,房产局说:法院来了才给掉证。
原告向法院递交了调查取证申请,法官答复:“我们不给调证,你们自己去,要么你就撤诉,要么我就以证据不足驳回”
事已至此,原告应该怎么办?
十万火急地请教!
法院的说法没有理由,可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调查取证。否则向上级反映情况。
凭法院案件受理证明,你可以请律师去调取。
如果你申请法院调取,法院不出面,是法院过错,你大可放心,法院不会就此驳回起诉。当然如果你有律师,也可以叫律师去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