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是否即李克
战国初期,李悝为魏文侯相,主持变法,农政方面有“尽地力之教”和“平籴法”,刑法方面则著有《法经》,施行法治,从而使魏国迅速强大起来。《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李子》三十二篇,列为法家之首,已失传。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史书记载魏国另有一位李克,也曾任魏相,且有著作传世。这样,李悝是否即李克,还是两个不同的人?说法各异。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和《汉书·食货志》都说李悝“尽地力之教”,可是《史记》的《货殖列传》和《平准书》也说李克“尽地力”。清朝崔述据此认为,李克是李悝的异名,悝、克一声之转。梁玉绳《史记志疑》也持同样观点,以为李克即李悝,其理由非常简单:李克是李悝之误。李悝即李克的说法,在当今史学界流行甚广。
另有学者力辨李悝、李克非一人。其主要理由是:《汉书·古今人表》列李悝、李克为二人;李悝是法家,而李克是孔子的学生子夏的弟子,属儒家;李悝在魏文侯时任相,而李克先任中山相,后任魏武侯相;《吕氏春秋》、《韩非子》等书中,多处提到李悝、李克,也是明显地分为二人,且韩非对李克的言论思想往往多加批评。由此推断,李悝、李克并非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