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台”的历史

断头台为执行死刑之器具,用以将犯人的头斩去。在废除死刑前,以断头台斩首是 法国 执行死刑之唯一合法方式。
提起断头台,人们常常会把它和 法国大革命 联系起来。当时处决死刑犯往往使用车裂之刑(类似中国的五马分尸),这种刑罚残酷且令人惨不忍睹。 法国 制宪议会议员 约瑟夫 .伊尼亚斯.约吉坦(Guillotin)医生提出死刑执行应是平等的,不论其社会地位和什么性质的犯罪,这种执行方法应该是唯一的“人道”方式,并尽可能确保罪犯迅速和无痛苦的死亡。虽然有人嘲笑他的想法,但1791年在第一次国民议会中通过,期间虽经无数次的完善和调整,新的死刑执行方法(断头台)终于在1792年4月25日正式开始实施,第一个被斩首的受刑者为一名强盗。
在当时,约吉坦认为断头台不是一种残忍,反而是一种进步。约吉坦最初引入断头台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更人道的方法去执行死刑,很多人也认为犯人的头颅在被切离身体后很快便失去知觉。但这个观点曾被质疑及引起争议(在1905年,有人便声称经过实验得知,一颗被断头台砍下的人头能反应达三十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