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起诉?
有一起私人债务纠纷,应该在哪里起诉呢:债务人登记住址?(债务人身份证地址已无效,他已不在该地址居住。)债权人地址?(债权人在外地)债务人房产所在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该债务纠纷应该向债务人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债务人已不在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地址未必就是户口所在地),那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以及第五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的规定,如果可以在债务人房产所在地找到债务人的下落(也就是说法律文书可以向这个地址送达),则可以向债务人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应向债务人户籍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