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的命还是比农村人命高贵?
你好!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说诸如交通事故等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城市人就比农村人得到的赔偿多。因此出现了“同命不同价”的说法。
事实上就是这样。也许我们会觉得很不公平,但仔细想来,也有合理之处,毕竟这些赔偿是按照当地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等经济因素来决定的。
人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最后,祝所有人健康平安。
谢谢!
同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人类祖先都是农材人.
是按区域间收入来决定的.中国人的收入少,美国人的收入多,所以他们的命贵
城市人的命还是比农村人命高贵?
各地的人均收入不一样。
此城市与彼农村又不一样。
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人的生命是平等的。如果要拿经济价值去衡量或体现生命的价值,我国现行的做法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为了尽量体现公平,侵权法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一起事故造成城市人和农村人死亡的,农村人的死亡赔偿金可以和城市人的一样。
具体司法实践中,最高院作了批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希望你能全面了解这个问题,正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