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太宗授受之谜:烛影斧声及金匮之盟(5)
三、五代宋初皇族京尹即为皇储
五代的帝位继承中,皇帝属意某人为皇储,即为京尹,这是皇储的标志,五代共有朱友文、李从荣、李从厚、石重贵、刘承训、柴荣;宋朝有赵光义、赵廷美、赵恒,共九人。而成年人中,未做过京尹,和平继位为皇帝的(即不包括篡位、自立),只有刘承佑一人而已,这是因为他的兄长皇储开封尹刘承训死了才两个月,其父刘知远来不及建储就已驾崩。
请问京尹即为储君,是不是铁证如山?你能举出一个和平继位却没当过京尹的皇帝吗(千万别再提李存勖了,他的父亲李克用根本一天皇帝也没做过)?京尹即为皇储作为规律在五代和宋初(真宗前)竟然是100%的准确,无一例外,请问历史学中还有比这个更加铁证如山的规律吗?所以我再重复一遍,这个问题不必再费词讨论了,赵光义在太祖生前为开封尹,是太祖指定的铁定的皇储。
四、《宋史》不载继位遗诏问题
宋太祖遗诏其实是有的,保存在《宋会要辑稿》和《宋大诏令》中,但这个不是关键。因为遗诏其实是一种官样的形式,究竟是否是太祖亲授,于史无征,但如果你说不是太祖亲授,也是于史无征。最关键的一点是,太祖死得突然,死前并无顾命可为定论,因此宋太宗是无太祖顾命,不是没有遗诏。
太宗虽无顾命继位,但确有太祖遗诏,且生前为亲王京尹,已是皇储,怎么可能说是不合法的呢?什么是法呢?你首先得给以明确定义,按照你的理解,似乎是没有遗诏就是不合法,可是太祖是有遗诏的,所以你的说法存在着问题。
《宋会要》和《宋大诏令》是比《宋史》更加原始的第一手资料,既然它们已经载了太祖遗诏全文,难道元末编的宋史本纪不提及遗诏能倒过来证明遗诏不存在吗?
遗诏具有时效性,如果太宗真的伪造遗诏,必在即位时,也必公布天下。伪造遗诏只是一件技术上的小事,帝位已经继承了,伪造一件遗诏还是难事吗?既然即位时伪造了,为何不公布?却等时过境迁再伪造?这是根本上情理不通的事。既然不公布,为何要载入政府文件?除非太宗是个白痴,否则无法理解他为何这样做。
有宋一朝除去太宗外,《宋史》本纪中不明载奉遗诏继位(不包括南宋诸末帝)共有四位:
神宗:四年正月丁巳,英庙崩,帝即皇帝位。
哲宗:戊戌,神宗崩,太子即皇帝位。
徽宗:皇太后又曰:“先帝尝言,端王有福寿,且仁孝,不同诸王。”于是惇为
之默然。乃召端王入,即皇帝位,皇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