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怎一个“险”字了得?
2005年,在这个所谓的“上市攻坚年”里,中国银行业似乎一下进入高危期,金融业大案、要案频发,且不断升级
2005年11月,美国兰德公司一篇文章指出,到2020年中国会成为穷国,理由之一是银行风险太大了。此观点虽然危言耸听,但是金融风险却是一个国家安全、稳定、持续运行的核心问题。与此相关的是,当月发布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显示,近年来,金融部门形成巨额不良资产和风险的原因,非金融部门的因素,即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明显提高,《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数据显示,2003年达到72.79%,2004年达到77.23%。
2005年,中国银行业似乎一下进入高危期,金融业大案、要案频发,且不断升级。
先是年初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卷款10亿元潜逃大案;随后2月22日,建设银行吉林分行3.2亿元金融诈骗案又浮出水面;3月24日,银监会又查出农行包头分行重大违法经营案件,涉案金额11498.5万元,引起市场一片哗然;4月2日中国银行北京分行6.4亿元烂尾楼骗贷大案曝光:建行上市的冲刺阶段时又发生了原行长张恩照突然“辞职”事件。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分析说,当前我国银行发展面临信用、市场和操作三大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是最大的风险。总结起来有“三个80%”现象和“三个一”现象,即职务犯罪80%,尤其是一把手犯罪问题严重,案发在基层的80%,内外勾结作案的80%;一把手纷纷落马,内部环节一路打通,犯罪分子一跑了之。
事实上,特殊国情背景下的金融风险会长期存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领了绝大部分业务,包括车贷、房贷等优质项目,普遍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是同业拆借市场上最主要的资金供给方,也是政府债券的主要购买者。这样一种严重不平衡的结构必然不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增长的需要。随之发展起来的地下金融活动,兼具创造性和毁灭性,其规模已达地上金融活动规模的1/3,监管当局很难对这一具有高利贷性质、与黑社会相联系的领域进行打击和取缔。地下金融活动给我国金融体系带来的不仅是金融冲击,更多的是社会冲击。
同时,在已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下,地方政府必然会继续对地方金融机构施加影响,与中央政府进行博弈,来维护甚至增加既得利益。中央政府政策的传导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金融体系的发展也将受到行政力量的干扰。同时,金融机构特殊的组织结构以及决策者权力责任的不对等,也为决策者的寻租行为创造了条件。
“十一五”期间,高耗能、污染等行业贷款将面临较大风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逼迫低效企业的死亡或向高效新生。大体来说,高度竞争的、高耗能的、污染性行业或企业的风险大一些,银行的客户选择也会更注重客户在业内的领先地位、技术革新能力等。制造业等行业贷款占比高的银行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