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报价¥13.50|图书,社会科学,社会调查,洪朝栋
品牌:洪朝栋
基本信息
·出版社:民族出版社
·页码:269 页码
·出版日:2000年
·ISBN:7105039078
·条码:9787105039074
·版次:2000-8-1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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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们对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问题的研究,导源于90年代初对云南乡镇企业发展的研究。1993年开始,我们对云南乡镇企业的发展进行研究,目的是要探讨云南的乡镇企业发展落后于沿海地区的原因,探索促进云南乡镇企业发展的途径。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在少数民族地区接触到一些乡镇企业,注意到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滞后尤其突出,而导致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落后状态的原因却是多方面的、系统的。事实上,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少数民族地区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问题的一部分,这一问题集中起来就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问题。因而,要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必须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个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和研究,有必要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进行深入的研究。到1996年,得到中华社科基金的资助,使我们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问题的愿望得以实现,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本《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就是我们经过三年的努力的一个结晶。
云南是一个拥有26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三分之一的省份。各民族在经济、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等各个方面呈现出极其复杂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又与云南的地理、气候、生物、矿产等方面的多样性相交织,构织出一个五彩缤纷的云南。解放后,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少数民族地区得到了巨大的、飞跃的发展。尽管如此,从发展的角度考察,现实是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仍然落后于沿海与内地,而云南少数民族地区需要跟上沿海和内地现代化发展的步伐,这是不容回避的时代赋予的任务。
从现代化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是全中国的现代化事业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落后于沿海和内地是由于历史和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在民族地区,有不少的人把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看做是非常遥远、甚至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当然也就看不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与中国的现代化目标的内在联系,不能深入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广度与深度上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这种悲观看法是缺乏根据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一方面固然在发展进程中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甚至是非常大的制约因素;但另一方面则在其内部蕴藏着巨大的发展的冲动,在全国的经济、社会环境中也存在着能够促进其迅速发展的很多有利条件,因而充满了希望。在20世纪即将结束,面对蕴藏着巨大发展机遇的2l世纪的历时刻,党中央作出了开发西部地区的伟大战略决策,吹响了西部现代化建设大发展的号角,从而把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的问题提上了日程。党中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给少数民族地区带来现代化发展的巨大机遇,这些地区将获得巨大的牵引与推动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迈向现代化的目标。当然,这些地区的现代化发展,也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解决许多特殊的问题,克服许多超乎常规的困难。然而,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少数民族地区是否应当,或是否能够实现现代化,而是应当通过什么途径去实现现代化,如何加快其向现代化前进步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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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是全中国的现代化事业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落后于沿海和内地是由于历史和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西部大开发的伟大战略决策,给少数民族地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必将取得更大的成果。
目录
第一章现代化与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
一、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和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的提出
三、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问题的重要意义
四、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问题的特点
第二章云南少数民族在解放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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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书摘
五、政治结构对社会发展的制约
政治因素也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迟滞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的是,在封建社会及民国时期,一些民族地区还保留着土司制度、山官制度、头人制度,在固定地域内由土司、山官、头人对少数民族进行统治。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统治阶级对少数族地区政治控制的需要。这些传统的政治制度各自为政,互不隶属,中央政府的权力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只达到县,县以下的权力则操纵在土司、头人手中,使少数民族地区处于分裂割据状态。在这样的政治结构下,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危害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以中央政府的权威形式维持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政治。历代中央政权,从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出发,并不致力于直接的管理和统治,而只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羁縻政策,尽量的维持该民族原有的社会政治形态,使之长期保持传统社会形态。这样,促进社会变迁、社会发展的因素便受到人为的限制,延缓了这些地区的社会发展。
(2)加强了少数民族地区因地理、人文等原因形成的相对封闭状态。土司、山官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也极力维持其“独立王国”,对一些会促进社会进步的因素野蛮地进行扼杀。如在民国时期,元阳县猛弄哈尼族土司竟然规定:“严禁学生到外地读书”。极力扼杀进步和变革的因素,阻碍社会进步。
(3)分裂割据的状况导致争战、械斗频繁。由于分裂割据的少数民族统治者与中央政权之间的矛盾,各割据势力之间的矛盾。以及在村寨头人带领下村寨或部落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使这些地区在历史上不断地发生大大小小的战争和械斗。这种政治局面造成的恶果,对于这些地区社会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
首先,战争或械斗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起着很大的破坏作用,使许多富庶之地沦为一片荒野,或者衰落下去。如沧源县勐朗坝就因战乱几经兴衰。勐朗坝原为勐董傣族土千总的驻地,光绪17年(1892年)发生战乱,坝内村寨多被焚烧,尸体盈野不收,瘟疫流行,变成人烟稀少、荆棘丛生、野兽出没的荒芜之区。民国年间成为沧源设治局治所。坝子中建有官衙和佛寺,周围形成居民聚居地和各族商品交易的集市。在解放前的几十年间,又因为发生民族械斗,两次遭到破坏,很多房屋被焚毁,人口外流。集市冷落,呈现一片荒凉的景象。
其次,战争和械斗使同一民族不同村寨之间、各民族村寨之间的交往受到更大的阻碍。如在阿佤山地区,一旦发生械斗和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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