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规定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男已超过60周岁或者女已超过55周岁的,以2004年实际年龄为发放起点,直到亡故为止。
符合规定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男已超过60周岁或者女已超过55周岁的,以2004年实际年龄为发放起点,直到亡故为止。
《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明确规定,根据《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第二条关于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的规定,以及1973年6月29日在全
企业奖励计划生育资金从哪里来?什么时候支付?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企业奖励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劳社秘183号)规定,企业在实施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时,应将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的计划生
(1)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 (4)区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复核并张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日电 (记者 曾利明) 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在不放松“处罚多生”的同时,注重“奖励少生”,是着眼于鼓励农民实行计划生育,更有效控制农村人口过快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原标题:我省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 合肥日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省民政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参照指标的通知》,通知规定,我省201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不低于
一次性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答: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