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这样的义务吗
在案件执行阶段,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可能会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如财产案件.你需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行踪或者他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的确很辛苦.但就目前我国的情况,你的确要辛苦些了
回答是:你有举证责任.
执行难,仍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在当前尚未建立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缺乏针对拒不履行的有效制裁制度的情况下,执行案件当事人恶意躲债、转移存款和收入、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人拒不协助的行为已成常例。法院执行工作陷入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尴尬境地。执行人员尽管做了大量辛苦的工作,耗尽脑汁磨破嘴皮,穷尽执行措施,却难以换来令人满意的执行效果.
执行工作需要权利人的支持与理解。作为执行案件的权利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去向、住所和向人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是其一项重要的举证责任,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执行效果。在执行过程中,部分权利人怠于履行这项义务,认为案件到了法院,就是法院的事,执行不力是法院执行人员不尽力,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上访,法院执行人员在当前执行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人手少的情况下,一方面要拼命办案,另一方面又要在限期内答复来信来访,身心俱疲。
执行工作需要被执行人的诚信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