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狭义的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表见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的代理。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场合,如果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从而与其为法律行为,则该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一)、客观上,表见代理中存在着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根据,而狭义无权代理中则不存在此种表象,行为人是完完全全地无代理权,不管是实质的还是表象的。
(二)、主观上,表见代理要求本人对无权代理的发生主观上有过错,且相对人对此无过错,狭义无权代理只要本人无过错,相对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可成立。
(三)、否认权的拥有上,无权代理中,本人可以通过行使否认权使得狭义无权代理归于无效,而表见代理中,本人不拥有否认权。
(四)、后果承担上,表见代理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而狭义无权代理的后果处于未确定状态,其确定取决于本人的意思表示,即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或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