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弱视?
弱视是指眼部无明显疾病,视力≤0.8、无法矫正者。多数与屈光不正(远视、近视、散光)、斜视有关。弱视是一种视觉功能发育障碍性眼病,是在儿童生长发育期形成的。弱视患儿视力低下的原因是视觉系统没有得到正常的发育。
眼球内部、外部均外无器质性病变而矫正视力达不到正常,这种视力低下的眼睛称为弱视眼。
弱视在许多情况下原因不明,戴镜视力也无法矫正,或者说往往由原因不明的一些因素导致弱视,所以弱视又称为弱视力综合征。
弱视的病因较多,归纳起来有斜视、高度屈光不正、先天性白内障、重度眼睑下垂,先天的视中枢及视神经发育不良,以上各种因素均能导致视功能发育迟缓而引起弱视。
以往的学者将弱视分为病理性和废用性两大类,随着对弱视研究的进展,近代临床上将弱视的发病机制分为以下几类:
1、斜视性弱视 患者由于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造成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形成了弱视。这种弱视是功能性的,预后较好。
2、屈光参差性弱视 由于一眼或两眼屈光不正,两眼屈光参差较大(2.5D)以上,致便屈光不正较重的一眼的物象被抑制,日久沦为弱视。
3、视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幼儿期由于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角膜混浊等疾病而使黄斑部接受不到光刺激不能成像。在婴幼儿视觉尚未发育到成熟阶段,视网膜没能得到足够的光刺激而未能充分参与视觉发育过程所造成的弱视,不仅视力极度低下,而且预后极差。单眼障碍所造成的弱视预后较双眼者更为恶劣。
4、屈光不正性弱视 两眼均有明显的屈光不正,在儿童期或学龄前未经矫正而发生双眼弱视。
5、先天性弱视 发病机制尚不十分清楚、包括器质性斜视、眼球震颤、先天性全色盲等。预后不良。其中屈光不正(即在视觉形成之前即存在的屈光不正)为两眼弱视中的重要因素,尤其以远视为重要,散光及先天性近视次之。
另外,临床上还有中毒性弱视,是指外界毒物侵入体内,使视神经纤维受到损害而引起的视力障碍。包括铅中毒、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甲醇、烟酒中毒、奎宁中毒等,由于损害的部分和程度不同,临庆症状亦各不相同。
癔病性弱视也是弱视的一种,见于癔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