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没钱缴纳杂费,学校可以拒收学生吗?
不可以。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纳杂费,不是学校拒收学生的正当理由。学校应该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采用适当减免其费用或提供助学金等方式积极的帮助其入学,而不是拒收学生。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的学生就学。助学金的发放对象包括:初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困难地区、边远地区的小学及其他寄宿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减免杂费。
在实践中,学校拒收学生的正当理由一般包括:按照行政区划,该未成年人不应在该地区上学;外地转学过来的学生,没有办理转学手续;借读的学生没有办理借读手续等等。
参考法条:《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10条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17、18条
不可以,因为新的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生有缴纳学费的义务,否则不给注册.
但是是杂费,学校就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