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是谁发明的?
DVD是许多公司和个人努力的产物.原来有两份互相竞争的建议.索尼,飞利浦和其他公司支持的是MMCD格式. 东芝,Matsushita,时代华纳和其他公司支持的是SD格式. 由IBM领导的计算机公司组织坚持他们只支持一种标准. DVD格式最后于1995年9月出台,它想避免当初VHS与Betamax录象带之间的争斗,或是70年代出现的四声道音轨之争.
没有哪个独立的公司"拥有" DVD. 官方规范是由十个公司组成的联盟发展的:日立,JVC, Matsushita, Mitsubishi, 飞利浦, 先锋, 索尼, Thomson, 时代华纳, 东芝. 来自许多其他公司的代表人员也在许多工作组中作出了贡献.1997年5月, DVD联盟由DVD论坛取代,该论坛对所有公司开放,截止2000年2月已有超过220个会员.时代华纳最先注册DVD商标, 而后将此商标给了DVD Format/Logo Licensing Corporation. 参阅6.2,浏览Robert的DVD信息页面,有许多DVD公司网站链接.
签定保密协议,并支付$5,000,就可以获得官方DVD规范.已支付的费用中包含了一本规范,其他几本各为$500. 生产DVD和使用DVD标识,需要另外的格式与商标许可证书,每种格式$10,000. (比如, DVD-Video播放机生产商必须对DVD-ROM和DVD-Video支付许可费用$20,000.) 联系 DVD Format/Logo Licensing Corporation (DVD FLLC), Shiba Shimizu Building 5F, Shiba-daimon 2-3-11, Minato-ku, Tokyo 105-0012, tel: +81-3-5777-2881, fax: +81-3-5777-2882. 2000年4月14日之前,商标/格式许可证书由东芝管理.
ECMA 开发了国际DVD-ROM标准(为DVD规范的第一部分,也是最小的组成部分), 可以在http://www.ecma.ch/免费下载 ECMA-267 和 ECMA-268 . ECMA 也对DVD-R作了标准化(ECMA-279),对DVD-RAM作了标准化(ECMA-272和ECMA-273), 对DVD+RW作了标准化(ECMA-274) (参阅4.3). 然而ECMA总有个拼错"盘片"这个词的坏习惯.如果你不是来自欧洲,也会混淆,因为ECMA用逗号来代替小数点.
http://www.osta.org/有关于DVD使用的UDF文件系统规范.
任何公司想要制作DVD产品必须从下列公司取得主要技术专利许可: 飞利浦/先锋/索尼 阵营(每台播放机3.5%,最少$5; 另外兼容VCD需要$2.50; 每张盘片5分), 日立/Matsushita/Mitsubishi/时代华纳/东芝/Victor 阵营(每台播放机或驱动器4%, 最少$4; 每台DVD解码器4%, 最少$1; 每张盘片7.5分),以及Thomson. 专利权也属于Discovision Associates,它拥有大约1300个光盘专利 (通常由复制厂商支付).
CSS加密技术的认可证颁发者是DVD CCA (拷贝控制协会), 这是个非赢利的贸易协会,其地址为 225 B Cochrane Circle, Morgan Hill, CA. 初始许可费用为$10,000 , 但无须每一件产品付费.要求授权许可,可写电子邮件到css-license@lmicp.com, 要求技术支持,可写电子邮件到css-info@lmicp.com. 1999年12月15日之前,CSS认证由Matsushita过度性管理.
Macrovision授予其模拟反录制技术许可给硬件厂商.初始费用为$30,000, 另外每年要支付$15,000. 以上费用保证了播放机能广泛兼容电视机.播放机生产商则无须支付专利费.Macrovision对内容出版者收取专利费(大约每张盘片3到6分).
Dolby 对其杜比数字解码器颁发认证,每一声道$0.26. 对于杜比数字专利,代表CCETT和IRT的飞利浦也对每一声道收取$0.20(每台播放机最多收取$0.60),并且每张盘片$0.003.
当然也需要MPEG-2专利认证, 可到MPEG LA (MPEG的认证管理者). 费用大约是一台DVD播放机或解码器收取$4,每张DVD盘片收取4分,不过内容出版者是否要为盘片支付专利费还有争执.
Nissim 的父母控制管理专利要求每台播放机收取25分,但关于该专利是否适用于DVD以及是否合法还有争执.
对于一台售价$300的DVD播放机,所有认证费用加起来超过$30,每张盘片大约$0.20. 盘片专利费由盘片复制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