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2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对于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例》也作了规定。具体为: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4个月
就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