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电池不能混用
新旧电池不能混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有关专家8日提醒消费者,使用电池要注意四个问题。一是电器和电池接触件应清洁,必要时用湿布擦净,待干燥后按极性标示正确装入。注意按照电器具说明书的要求安装、使用推荐的电池,如果不按说明书要求,可能会导致器具故障,损坏用电器具或电池。二是新旧电池不要混用。同一种型号但不同电化学类型或牌号的电池不要混用,否则会使一组电池中的一些电池在使用中处于过放电状态,从而增加漏液的可能性。三是一次性电池再生不能加热或充电,否则有可能发生爆炸。注意不要拆卸、加热电池。四是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及时取出电池,使用后应关闭电源,以免电池继续放电,使其内部发生不利化学反应而导致泄漏。废电池不要随意丢弃,尽可能与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不同品牌的蓄电池不能混用,新旧电池不能混用。其主要原因是其内阻容量放电曲线不一样,混用引起其中部分先坏,然后再影响其它,造成全部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