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行人骑自行车在斑马线上被撞是否承担责任
我父亲骑自行车在过斑马线时,还没过道路中心线,被一辆加速超车的小汽车撞死,请问,我老父亲承担一部分责任吗?对骑自行车过斑马线的人在交通事故中是怎样划分责任的?
骑车人可以骑车横过道路,也可以下车推行,但横过四条以上车道必须下车推行,并且最好使用行人过街设施,如地道、天桥、斑马线等。使用这些过街设施横过道路要注意避让行人.问题是你是哪个城市的,每个城市出台的地方性行政法规都不一样。比如说,《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23条就规定了“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上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而有些城市对骑自行车过斑马线就没有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
故你父亲骑自行车过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中划分责任,就看有没有地方性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有没有对对骑自行车过斑马线作出规定。如果没有,那你父亲就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有规定,则要负次要责任。
上次,关于刹车轮胎拖印的距离你没具体说明,但根据你提供的其他数据,可以计算出汽车当时的车速应该是在75公里/小时。(误差是正负5公里/小时)即70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之间。
一般说来,这钟情况是机动车负全部责任.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当然,由于不了解具体情况,可能会有其他情况.具体请参看: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具体的情节还要看当时的情况,不知道现在交通管理部门有没有下责任认定书,如果交管部门已经下了责任认定书那就根据责任认定书来出来了。
我觉得受害者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毫无疑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责任认定书,仅仅是诉讼中证据中的鉴定结论。它也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如果诉讼中,能够证明责任认定书有错,也可以不采信,不作为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