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分类: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理学,
作者: 卓泽渊 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7-1字数:版次: 1页数: 412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9394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集作者从事法理学教学和研究逾二十年的心得,精心写就而成。全书分为原理篇、价值篇、运行篇、法治篇四个部分,分别阐述了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价值理论、法的运行理论以及法治国家理论,对重要理论问题追根溯源,探求究竟;亦不忘介绍相关背景、学说争鸣,保证理论的连贯性和体系性。在深入讨论法和法学现象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帮助学生深化对部门法的理解。
本书可以作为法科高年级学生学习部门法之后,再作理论提升的法理学课程教材;也可为那些对法学已有所涉猎或领悟的非法学专业的读者,提供一些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学思维训练;还可以帮助普通读者提升关于法律与法治的理论认知。
作者简介
卓泽渊,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和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963年生于重庆市长寿县;1980年至1984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1987年至1990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后再度留校任教。1991年晋升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0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理论博士学位。1999年12月至2003年9月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2003年8月调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工作。先后入选中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获得国务院政府津贴以及司法部优秀教师奖和法学教育优秀育人奖,重庆市九五立功奖章,重庆市五四青年奖章。先后出版有《法律价值》、《法的价值论》、《法的价值总论》、《法治泛论》、《法政治学》和《法治国家》等学术著作;总主编10卷本《法学论点要览》丛书,主编有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的《法学导论》、《法理学》等,副主编《马克思主义法学新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问题研究》等。共独立著作、总主编、主编、副主编、参编、编著教材、工具书、丛书三十多部,发表法学文章约一百五十篇。
目录
导言
第一编原理篇
第一章法的演进
第二章法的功能
第三章法律文化
第四章社会主义法
第二编价值篇
第五章法的价值概述
第六章法与生命
第七章法与自由
第八章法与平等
第九章法与平等
第十章法与秩序
第十一章法与公正
第十二章法的价值冲突
第三编运行篇
第十三章立法
第十四章法的适用
第十五章法的遵守
第十六章法律监督
第十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编法治篇
第十八章法治概念
第十九章法治理念
第二十章依法治国
第二十一章法治国家
第二十二章法治与科学发展
第二十三章法治与和谐社会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编原理篇
第一章法的演进
法从其产生以来,就不断地变化发展。这些变化发展构成了法律进步的历史轨迹。法律是一个存续了几千年的历史现象,它从过去走来,并在向未来走去,把握法的演进的历史脉络,是对法律进行理性认识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法的演进规律
检索法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法的演进有其客观的规律和主要的形式。法律演进的规律和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法的演进的基本规律
人类的法律经历了从野蛮向文明,从身份向契约,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从人治的法向法治的法的历史演进。对这些基本的演进规律的了解,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
(一)从奴隶制法经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向社会主义法演进并最终消亡
人类从原始社会中走来,最初建立的是奴隶制法。如果没有偶然因素的介入和重大的历史事件,人类的法律就将沿着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的历史类型前后相继地演进。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法的历史类型的演进理论。这是对人类法律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总结,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法律都会无一例外地经历每个阶段。它所揭示的是法的发展的一般规律。由于不同国家或民族历史发展的差异性与偶然性,这一演进的规律在方向意义、趋势意义上是确定的,在具体的历史环节中却是多样的。人类的法律从原始社会末期萌芽,在奴隶制社会形成,以不同的路径发展,最终走向社会主义法,走向法的最终消亡。
(二)从相对野蛮向相对文明演进
法律本身可以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它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意味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是野蛮与文明是相对的。一定阶段的文明或者文明的现象,在与另外一个相对物相比较的时候,它则可能是野蛮。尤其是在人类的发展史中,历史发展中的某一社会现象,相对于其前的同类社会现象也许是文明的,但是相对于其后的文明发展也许就是野蛮。法律的发展正是这样一个社会历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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