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

分类: 图书,法律,法律史,外国法律制度史,
品牌: 霍尔兹沃斯
基本信息·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页码:161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9787542630445
·条形码:9787542630445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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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内容为:查尔斯·狄更斯,这位享有盛誉的文豪,原来与法律世界有着不解之缘。从《双城记》、《远大前程》、《雾都孤儿》,到《匹克威克外传》、《大卫·科波菲尔》、《荒凉山庄》,他的每部作品中都有法律与法律人的踪影,更不乏对法律机构与司法制度的生动描述。就连资深律师都惊叹于他对法律行当的熟稔,人们忍不住追问,难道狄更斯与海涅、席勒、歌德、泰戈尔一样,是“从法学院逃出来的文学家”吗?
在这《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里,英国法律史学大家威廉·S.霍尔兹沃思为人们解开了上述疑问。他围绕狄更斯的一系列文学作品,条分缕析,悉心梳理,为读者复原了狄更斯时代的法律图景,阐释当年的司法背景与庭审模式。无论是虚假保人、拘捕令、财产扣押令这些琐碎细节,还是贵族诱奸案、药店学徒过失杀人案、赌博诽谤案这些逸闻趣事,霍尔兹沃思都能如数家珍,娓娓道来,使得阅读《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成为一段在文学、法律与历史之间穿行的愉悦经历。
作者简介威廉·S.霍尔兹沃思(1871一1944),英国法律史学家,1922年任剑桥大学瓦伊纳法学教授,代表作为十六卷本的《英国法律史》。这部巨著讲述了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至1875年司法改革时期的英国法历史,被誉为该领域最全面,也是最出色的作品之一。霍尔兹沃思还著有《盎格鲁一美国法律史》(1928)、《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1928),后者是他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斯托尔斯讲座的授课内容。
译者简介:
何帆,1978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有《刑事没收研究:国际法与比较法的视角》(法律出版社,2007)、《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译有《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上海三联书店,2009)、《自由的精神:勒尼德·汉德法官演说书信录》(即出);另著有小说《一个伪知识分子的警察生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媒体推荐翟尔兹沃思教授做了一项极有价值的工作,他告诉我们,狄更斯除了拥有文学天赋。还是位杰出的法律史学家。这本书增加了我们对狄更斯的钦佩之情。
——《哈佛法律评论》
编辑推荐《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维彤曾说,邀我翻译此书,很大原因在于我曾是法律与文学领域的实践者:当过警察,做着法官,还出版过一部警察题材的小说,担当译者,实在再合适不过。当然,如此选译者还是要冒些风险的。自己当年那部小说,充其量只是一段青春轨迹的白描,离真正的文学尚相距甚远。而且,从知识结构上说,我从事的是刑法研究,对普通法和英国史,乃至法律与文学,都只知皮毛,未曾深入。不过,这毕竟是一部由法律史学界“大牛”撰写的小册子,作者声名赫赫,作品内容也颇具吸引力,况且原书不过150多页,工作量看起来也不太大。2006年6月,赶在毕业典礼前,我终于硬着头皮接下了这项差使。
目录
导读:法律的傲慢与文学的偏见
致谢
第一章 法院与法律人的居所
第二章 法律人、法律助理与法律文员
第三章 《荒凉山庄》与大法官法院的程序
第四章 《匹克威克外传》与普通法程序
补遗
译后记:一本书与一段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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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插图:

在《远大前程》中,狄更斯对巴纳德律师会馆进行了如下描述:我原本以为巴纳德会馆是巴纳德先生开的一家大旅馆;我们镇的“蓝野猪”跟它一比,就成了一家小客栈,可是现在我才发现根本没有巴纳德这个人,或者是他人所杜撰;他的会馆不过是几幢肮脏、破旧的房子,胡乱地丛集在一个又腥又臭的角落里,像是接待光棍们的一家俱乐部。我们从一扇边门进入这里,穿过一条通道,来到一个令人郁闷的四方形小院子里,在我看来就像一片单调的坟地。我觉得院子里长着最凄凉的树木,有着最凄凉的麻雀,最凄凉的猫,以及最凄凉的房子(一共大约有六七幢),都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我觉得那一套套房间的窗户、百叶窗和窗帘都破旧不堪,花盆也残缺不全,窗玻璃裂缝累累,四下里尘封土积,腐朽没落,一片临时凑合起来的贫困景象;一张张的“招租”帖子,在空房间的门上瞪眼望着我,好像从来没有一个倒霉的人乐意上这几套房间来做新房客;巴纳德的鬼魂看到现有的房客都在慢性自杀,死后被草草埋在沙石底下,报仇的心思也渐渐淡漠了。一片污浊的灰尘和煤烟像黑纱那样覆盖着巴纳德这份凄凉的产业;这份产业也就在自己头上撒满了灰,充当一片垃圾,忍受屈辱,以求赎罪。
后记阅读与翻译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偶然,一个人亲近一本书,是一种机缘。一个人由于喜爱此书,而产生了翻译的愿望,是希望更多人了解它,并分享读书的快乐。与《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一书结缘,既得益于毕竟悦、贺维彤的盛情邀约,也来自内心对它的喜爱。
维彤曾说,邀我翻译此书,很大原因在于我曾是法律与文学领域的实践者:当过警察,做着法官,还出版过一部警察题材的小说,担当译者,实在再合适不过。当然,如此选译者还是要冒些风险的。自己当年那部小说,充其量只是一段青春轨迹的白描,离真正的文学尚相距甚远。而且,从知识结构上说,我从事的是刑法研究,对普通法和英国史,乃至法律与文学,都只知皮毛,未曾深入。不过,这毕竟是一部由法律史学界“大牛”撰写的小册子,作者声名赫赫,作品内容也颇具吸引力,况且原书不过150多页,工作量看起来也不太大。2006年6月,赶在毕业典礼前,我终于硬着头皮接下了这项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