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机操作工—特种作业复审

分类: 图书,工业技术,矿业工程,
作者: 李总根 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0-1字数:版次: 1页数: 128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456525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常识、矿井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矿井主要通风机、主要通风机的运行与维护、典型事故案例剖析、防范事故的主要措施等。是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复训教材之一,也可作矿山企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参考用书。
本书由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李总根主编,白沙煤电集团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徐志华为副主编,阳胜光、马述初、宾建明、谢运根、张晓青、谢建平、钟江南等参与编写,张刚、李丕圣参与校审,彭新其主审。
目录
第一章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节我国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二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矿井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第一节矿井开采与主要生产系统
第二节矿井通风
第三节矿井主要灾害与防治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矿井主要通风机
第一节主要通风机的结构与原理
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的防爆
第三节主要通风机的电气设备控制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主要通风机的运行与维护
第一节主要通风机的操作运行
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第三节主要通风机常见故障的处理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第六章防范事故的主要措施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章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节我国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按照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由以下6个部分组成:
1.宪法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它的特殊地位和属性,体现在4个方面:
(1)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我国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因此,它成为立法机关进行立法活动的法律基础,被称为“母法”、“最高法”,但是它只规定立法原则,不直接规定具体的行为规范,不能代替普通法律。
(2)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3)宪法的制定与修改有特别程序。我国宪法草案是由宪法修改委员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
(4)宪法的解释、’监督均有特别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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